"縣人社局干部誣告22名黨員領導干部",湖北咸寧通報
2025-09-15 16:34 來源:觀察者網 編輯:礦材網

 據湖北咸寧市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清風咸寧”消息,9月12日,咸寧市紀委監委通報7起誣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釋放為干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的強烈信號,推動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同向發力,切實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現將今年以來查處的誣告陷害行為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嘉魚縣人社局干部鄧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


 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嘉魚縣人社局干部鄧某捏造事實,撰寫舉報信30余封,匿名向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反映嘉魚縣22名黨員領導干部貪污、受賄、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等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紀檢監察機關將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移送公安機關。2024年11月,鄧某被嘉魚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查其手機備忘錄中仍存有大量已編輯好的匿名舉報材料。2025年6月,鄧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崇陽縣青山鎮雷駱村村民王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


 2023年,崇陽縣青山鎮雷駱村村民王某某與鄰居建圍墻而發生矛盾,經崇陽縣青山鎮人民政府、青山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多次協調處理未達成一致,2025年8月,王某某在多個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宣稱青山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原所長黃某徇私枉法等問題,試圖以此擴大影響。經黃某報案后公安機關調查,王某某在短視頻平臺宣稱的內容不屬實。2025年8月,崇陽縣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某行政罰款處罰。


 三、咸安區永安街道居民王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


 2025年7月,咸安區永安街道居民王某某認為其丈夫受到黨紀處分系咸安區青龍山高中原黨總支書記楊某某導致,于是心生怨恨,捏造楊某某嫖娼、賭博等問題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8月,咸安區公安局浮山派出所依法對王某某進行批評教育。


 四、對反映崇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某某打擊報復他人的失實舉報澄清正名


 2024年10月,群眾實名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崇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某某對其公報私仇、打擊報復的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3月,咸寧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采取當面澄清的方式對反映陳某某的失實檢舉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五、對反映通山縣南林橋鎮黨委書記曾某侵占南林橋鎮湄港村光伏項目征地補償款的失實舉報澄清正名


 2025年5月,群眾實名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通山縣南林橋鎮黨委書記曾某侵占南林橋鎮湄港村光伏項目征地補償款的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8月,通山縣紀委監委采取會議澄清的方式對反映曾某的失實檢舉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六、對反映赤壁市赤馬港街道河北街社區黨委書記葛某某操控業委會選舉的失實舉報澄清正名


 2025年3月,群眾匿名舉報赤壁市赤馬港街道河北街社區黨委書記葛某某操控赤壁市永邦小區業委會選舉的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6月,赤壁市赤馬港街道紀工委采取會議澄清的方式對反映葛某某的失實檢舉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七、對反映通城縣塘湖鎮南虹村黨支部副書記鄭某的失實舉報澄清正名


 2025年3月,群眾實名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通城縣塘湖鎮南虹村黨支部副書記鄭某在高速征地拆遷過程中擅自更改拆遷方案,私自扣除土地征收費私分等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7月,通城縣塘湖鎮紀委采取會議澄清的方式對反映鄭某的失實檢舉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誣告陷害和不實舉報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信訪工作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更是挫傷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對政治生態造成不良影響,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大力開展澄清正名工作,有利于激發黨員干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干部以更足的底氣和信心投身工作。


 咸寧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聯合組織部、政法委、網信辦、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扎實開展誣告陷害行為聯合治理行動,對誣告陷害行為嚴查嚴處,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加大信訪舉報政策宣傳,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正確行使監督權,積極營造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為咸寧加快打造武漢都市圈綠色發展重要增長極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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